(原标题: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发布公告,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展期则相应顺延。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7,908.82万元,占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34%,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