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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明: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票,存续期48个月,受让股票规模不超过79.61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3%,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不涉及杠杆或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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