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视作出售于附属公司之股权)
于2026年6月2日,友同科技(雷士国际间接附属公司)、认购方浙江米雷科技有限公司与目标公司浙江雷士灯具有限公司订立协议,认购方以现金人民币8,450,000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元,其中人民币3,4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友同科技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00%摊薄至80%,目标公司仍为雷士国际的间接附属公司,财务业绩继续并入集团报表。本次增资构成视作出售事项,属须予披露交易,适用上市规则第14章。增資金额参考估值师采用市场法对目标公司100%股权于2025年12月31日的估值约人民币42,238,000元、未经审核净资产约人民币36,604,000元等因素确定。认购方为关键管理人员持股平台,禁售期内三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所得款项将用于目标公司一般营运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