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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于2026年6月2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及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内容摘要

(原标题:于2026年6月2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及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

维港环保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45)于2026年6月2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上提呈的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决议案内容为批准修订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该决议案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为856,089,000股,占100%,反对票为0股。由于获得超过75%的赞成票,决议案正式生效。新组织章程细则自2026年6月2日起生效,全文已刊登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官网。本次大会由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监票人。董事会成员中,蔡珠华、董红晖及李开颜亲身出席,迟维君、肖辉及肖金桂通过电话参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33,335,000股,无股份需放弃投票,亦无股东表明拟投反对票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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