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维港环保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Weiga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Holding Group Limited)于2026年6月2日通过特别决议采纳并生效《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本次修订涵盖公司名称、注册办事处、宗旨、股本结构、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股东大会程序、股息政策、清盘安排等内容。公司法定股本为2亿港元,分为40亿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章程明确股份可溢价或折价发行,允许设立库存股份,并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股份配发、回购及赎回条款。股东大会可采用实体、虚拟或混合形式召开,股东可通过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两人,有权管理公司事务,行使借款、抵押及投资权力。公司可设立认股权储备以确保认股权行使时的资本充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