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环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覆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比例均为100%。重点关注天然气输配销售、供热业务、工程项目等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发生。2026年公司将推进数智化转型,构建业财一体化智能风控平台,提升内控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