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永标))
孙永标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本人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证券期货处罚,未被监管机构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谴责。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