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17)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通知非登记股东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理委任表格等。未来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将通过公司网站www.xuncetech.com及HKEXnews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不再自动发送纸质版本。作为非登记股东,如欲接收公司通讯,须联络持股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并提供电邮地址。若希望继续收取纸质版公司通讯,须填写并交回本函背面的回条至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发送邮件至xuncetech.ecom@computershare.com.hk提出请求。该纸质版请求自收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需重新申请。有关查询可联系股份过户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