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2025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