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通过公司2026年度全面预算方案;二是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冠县陆上风电试验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26,041万元,东方风电将向项目公司聊城东冠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43亿元;三是通过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罗乾宜、张少峰,董事张彦军、孙国君,以及独立董事黄峰、曾道荣、陈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