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1月16日,授予条件已满足。因1名激励对象放弃授予,激励对象由50人调整为49人,股票期权总数由620万股调整为60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90万股,预留115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