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12名,2名董事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一是同意于2026年1月按票面股息率3.77%向第三期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股派发3.77元(含税)。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稳健发展需要,未损害股东利益。二是审议通过数字金融/云生活事业部更名议案。三是同意为关联法人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度,关联董事吴利军、崔勇、郝成回避表决,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允、合规,履行了必要程序。四是审议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