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的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及回条)
慧源同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16)通知各位登记股东,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第2.07条,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2026年1月12日的通函、2026年2月2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公司将不再发送公司通讯发布的通知,股东可自行订阅联交所网站的“讯息提示”以获取更新。
为确保及时接收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即涉及股东行使权利或作出选举的文件),公司建议股东通过扫描随附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提供电邮地址,或填写并交回回条至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相关通讯将以印刷本形式发送。
如股东希望继续收取印刷版公司通讯,须填写回条或发送邮件至mhl.ecom@computershare.com.hk提出请求,该指示自收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满后需重新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