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1月))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本)》,明确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包括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重大关联交易等职权。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