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券所募集的资金,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并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须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按发行文件承诺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禁止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或向关联人提供资金。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变化、搁置超一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外转让募投项目等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还规定了超募资金、节余资金的使用程序,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定期编制专项报告、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