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公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报告需经审计。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指定媒体发布。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