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机制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召集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须经特别决议通过。会议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审议标准作出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