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按规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