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为报告义务人。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报告义务人须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公司发生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特定事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程序、保密义务及违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