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南京华泰万丽酒店召开,由董事长张伟主持。原定同日举行的H股类别股东会已延迟至2025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其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有2,357名股东参会,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71531%;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共有2,356名股东参会,代表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53.174883%。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各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符合特别决议通过条件。
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三项修订议案,均获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满足类别股东会特别决议要求。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