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創聯控股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更新)
審核委員會由董事會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成立,並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修訂職權範圍。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須至少三名,其中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主席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曾任公司審計機構合夥人的非執行董事,於離任後兩年內不得擔任委員會成員。
委員會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可透過親身、電話或視像方式舉行,決議須獲出席成員多數通過。會議紀錄須詳細記載討論事項及決議,並由秘書存檔,初稿及定稿應於合理時間內發送全體成員。委員會每年至少與外聘核數師舉行兩次會議,執行董事非經邀請不得出席。外聘核數師可要求召開會議。
委員會獲授權查閱公司賬目、賬簿及紀錄,並可要求管理層提供財務資料,必要時可徵詢獨立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若董事會與委員會在外聘核數師任免事宜上意見分歧,須於《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雙方立場。未能解決之分歧,委員會可向股東匯報。
主要職責包括:審閱財務報表完整性、年度及中期報告;監控會計政策變動、重大判斷、審核調整、持續經營假設及合規情況;每年檢討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涵蓋財務、營運及合規措施;與管理層討論內部資源、員工資歷及預算是否足夠;審閱外聘核數師致管理層函件及跟進情況;監督內部審核職能,若無內部審核部門,須每年評估是否需設立並向董事會建議。
委員會負責建議外聘核數師的委任、薪酬及罷免,監察其獨立性與核數程序有效性,並就非核數服務制定政策。此外,須檢討員工匿名舉報機制,確保對財務報告或內部監控問題的投訴獲公平調查。
職權範圍須刊載於聯交所網站、公司網站及香港主要營業地點,供股東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