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旨在规范职权行使、完善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批准。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查董事会架构、人数及成员构成,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标准与程序,推荐人选;审议考核与薪酬制度,制定薪酬政策建议;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提出董事委任、重委及继任计划建议;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制定考核标准并对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高管薪酬并考虑同业水平、职责付出等因素;审核执行董事及高管离职赔偿,确保合规合理;禁止董事参与自身薪酬决定;对须股东批准的服务合约发表意见;定期评估薪酬政策;审阅或批准股份计划事项;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委员会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记录并披露理由。委员会应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每年设定可计量目标,综合考量性别、年龄、背景、经验等多元因素。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三天发出,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过半通过。涉及利益冲突的委员应回避。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真实准确完整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