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雲工場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摘要
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設立,成員不少於三名,大多數須為符合聯交所上市規則獨立性要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由董事會委任。成員任期由董事會決定,不得超過其董事任期。
公司秘書擔任提名委員會秘書,亦可委任其他具備適當資格及經驗的人士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會議可透過親身出席或電子通訊方式舉行,決議案須獲出席成員過半數通過,主席在票數相同時可投決定票。書面決議案經全體成員簽署同樣有效。涉及利益衝突的成員須放棄投票。會議記錄由秘書保存並發送全體成員審閱。
委員會獲授權調查職權範圍內事項,可向僱員索取資料,並獲提供充足資源及在需要時徵詢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
主要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提出變動建議並協助編製董事會技能表;物色及提名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檢討提名政策並確保於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協助評估董事會及各董事表現;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實施成效,確保相關披露,並制定可衡量目標;確保委員會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協助制定並檢討人力資源多元化政策;於股東通函中披露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物色流程、獨立性理由、任職多家公司的時間投入能力、帶來的技能經驗及對多元化的貢獻。
委員會須於每次會議後向董事會報告,主席或另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應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答股東提問。職權範圍修訂須獲董事會批准,並於聯交所及公司網站刊登。本職權範圍經董事會於2025年9月通過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