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中国新经济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董事会建议将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 New Economy Fund Limited”更改为“CAI Corp”,并采纳中文名称“CAI控股”作为新的双重外文名称,取代现有中文名称“中国新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满足以下条件:(i)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该项更改;(ii)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该更改。待上述条件达成后,更改将于注册处处长将新名称录入公司名册并发出注册证书之日起生效,随后公司将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必要登记或存档手续。
董事会认为,由于蔡文胜先生通过其全资拥有的Longling Capital Ltd完成全面要约后已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建议更名有助于建立新的企业形象与身份,强化个人品牌,推动未来业务发展,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建议更名不会影响公司证券持有人的权利、日常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现有已发行股票将继续有效,可用于买卖、交收、登记及交付,无需免费换领。待联交所确认后,公司在联交所的股份英文及中文简称将在更名生效后相应变更,此后发行的新股票将印有新名称。
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该项更名事宜,相关通函、会议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将尽快刊登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无股东需就该决议案回避表决。进一步公告将适时发布,包括股东特别大会结果、生效日期、股份简称变更及相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