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采纳新公司细则)
達力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9)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1)條刊發本公告。
董事會建議修訂現有公司細則,以配合進一步的無紙化上市改革及上市規則的相關修訂,主要包括:(i)允許股東以電子方式向公司發出指示,並以電子支付方式收取股息、利息或其他公司行動款項;(ii)允許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無需額外同意或通知;(iii)更新公司細則,使公司可選擇將回購的股份以庫存形式持有;以及(iv)作出其他相應及內部管理變更。
由於建議修訂內容眾多,董事會建議採納一套新公司細則,以全面取代現有公司細則。
建議採納新公司細則須待股東於2025年12月12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方可作實,一旦獲批准,將於批准後即時生效。
一份載有建議修訂詳情的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將適時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達力集團有限公司
行政總裁
趙少鴻
香港,2025年9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陳永栽博士(主席)(陳怡賢女士為其替任董事)、趙少鴻先生、邱秀敏女士(陳怡賢女士為其替任董事)、黃正順先生、陳怡娜女士及陳怡珊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莊劍青先生、GO Patrick Lim先生、NGU Angel先生及馬超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