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修订2024至2026年度工程建设框架协议项下之年度上限)
中創新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931)於2025年9月26日宣布,董事會同意與江蘇城東建設(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屬公司)訂立補充協議二,以修訂2024至2026年度工程建設框架協議項下截至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該框架協議原訂由江蘇城東建設及其附屬公司為本集團若干產業園或樓宇提供設計、採購及施工工程總承包服務,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據補充協議二,本集團就相關服務產生的費用(不含稅)的經修訂年度上限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人民幣250百萬元,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人民幣460百萬元。此前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現有上限分別為人民幣400百萬元、70百萬元及70百萬元。
董事會在釐定經修訂上限時考慮因素包括: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八個月實際使用率超88.1%;集團業務持續增長及預計於2025至2026年有序啟動新生產線建設;避免因招標結果延遲導致頻繁修訂上限;以及確保業務發展不受限制。
江蘇城東建設為本公司主要股東金壇控股的非全資附屬公司,故本次交易構成持續關連交易。由於經修訂上限的最高百分比率預期高於0.1%但低於5%,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申報、公告及年度審閱規定,但獲豁免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要求。董事會認為補充協議二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