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
亞太金融投資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通過特別決議案採納經修訂及重列的公司章程大綱及細則。
公司名稱為亞太金融投資有限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開曼群島。公司宗旨不受限制,並擁有自然人全部職能,惟不得從事須牌照之業務,且不得在開曼群島與人士交易,惟可為境外業務行使必要權力。股東責任限於其股份未繳款項。
公司法定股本為1,000,000,000港元,分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可贖回或購入股份,並可發行具優先權、特權或限制之股份。公司可申請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續存註冊。
細則規定股本可透過普通決議案增加、合併、分拆或註銷,並可透過特別決議案減資。股份發行由董事會全權決定,不得折價發行。股東於催繳股款未付清前無權參與股東大會投票或收取股息。
董事會由至少兩名董事組成,可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委任,董事可輪席退任,並可被股東撤職。董事可獲酬金及津貼,並可設替任董事。董事會有權管理公司業務、借貸、發行債券及設立委員會。
股東大會分為週年大會及特別大會,通告須提前21日(週年)或14日(特別)發出。股東可書面決議通過決議案。股東可委任代表投票,並可透過電子方式參與會議。
公司可派發現金或以股份形式支付股息,並可將儲備撥充資本。清盤須以特別決議案通過,資產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