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博雷頓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965.176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权与义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有权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及利润分配等事项。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行使财务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职能。
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可发行类别股。股份可依法转让,H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于香港。公司利润分配遵循持续稳定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财务报告须依法审计,并按规定时间公布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守忠实勤勉义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清算等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章程还明确了通知、公告、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本章程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