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采购电气设备)
協合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碼:182)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交易時段後,其全資附屬公司Red River Clean Energy, LLC(買方)與正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訂立採購合同,買方向供應商支付31.66百萬美元採購用於光儲項目的電氣設備,主要包括變壓器及相關零件。
採購合同之購買價包括服務、安裝、調試、交付及保修費用,由雙方參考市價、質量、技術規格及交易理由經公平磋商確定。付款安排分六期:簽約後15天內支付10%預付款;圖紙批准後15天內支付20%;生產開始12個月後支付10%;工廠完成測試並發貨前30天內支付20%;收到提單結算副本後30天內支付30%;發貨8個月後30天內支付10%。預期所有設備將於二零二七年十二月前交付,資金來源為本集團內部資源及╱或借款。
供應商將在簽發到貨驗收證明書後5年內提供保修。董事認為,交易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供應商由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約67.74%權益,南存輝為其最終實益擁有人之一。據董事所知,供應商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於本公司及關連人士之第三方。
此前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及二日,買方已與同一供應商訂立採購合同,購買價分別為15.7百萬美元、7百萬美元及1.91百萬美元。
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本次交易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公告規定。由於過去12個月內存在過往採購合同,相關交易已合併計算,但仍處於同一分類級別,無須重新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