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制定,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确保独立客观。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获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记名投票或通讯表决。成员对审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信息。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委员会负责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年度财务报告,督促审计进度,评估审计工作,并在年报中披露履职情况。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