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部分地块和房屋等资产的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部分地块和房屋等资产的公告
为配合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工程项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拟分别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征收公司及上海航方位于浦东国际机场机务维修区的地块和房屋等资产。
被征收资产一为公司所有的飞翱路126、128号工厂、仓库堆栈,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5,347.00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65,364.70平方米,证外建筑面积868.15平方米,补偿金额为780,653,605元。被征收资产二为上海航空所有的飞翱路100号1幢站场码头,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75,050.24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31,575.24平方米,证外建筑面积1,209.37平方米,补偿金额为501,664,203元。两项合计补偿总额为1,282,317,808元。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查封冻结。补偿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上海国众联土地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11日,最终补偿金额包含房屋、土地、装饰装修、绿化苗木、机器设备及搬迁补偿、奖励等。
补偿款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总补偿款的50%。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征收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将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具体利润影响以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补偿款到账时间及收入确认的不确定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