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公告营运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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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油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51)自願性公告營運合作協議。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本公司附屬公司PT CIPTA NIAGA GEMILANG(「CNG」)與PIONEER OIL INDONESIA(「POI」)訂立營運合作協議,於印度尼西亞賈邦登加區塊的某區域開展油氣勘探、開發及生產活動。
根據營運合作協議,POI將承擔該區域的全部營運成本,並在協議簽署後三年內投入最高達2億美元資金。CNG不承擔任何出資義務。若勘探成功並產生收益,CNG與POI將按50:50比例分配利潤。
根據生產共享合同,CNG作為賈邦登加區塊的承包商,享有該項目70%的利潤分成。本次合作旨在為CNG提供資金支持,加快賈邦登加區塊的勘探與開發進程,發揮雙方資源、專業知識與經驗的協同效應。
董事認為,營運合作協議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條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POI為一家於印度尼西亞註冊成立的公司,主要從事油氣田勘探與開發,由謝雲金和熊彬婕各持有50%股權。經查詢,POI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第三方。
承董事會命
華油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吳東方先生
中國,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