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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能源(01251.HK):自愿性公告营运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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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愿性公告营运合作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華油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51)自願性公告營運合作協議。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本公司附屬公司PT CIPTA NIAGA GEMILANG(「CNG」)與PIONEER OIL INDONESIA(「POI」)訂立營運合作協議,於印度尼西亞賈邦登加區塊的某區域開展油氣勘探、開發及生產活動。

根據營運合作協議,POI將承擔該區域的全部營運成本,並在協議簽署後三年內投入最高達2億美元資金。CNG不承擔任何出資義務。若勘探成功並產生收益,CNG與POI將按50:50比例分配利潤。

根據生產共享合同,CNG作為賈邦登加區塊的承包商,享有該項目70%的利潤分成。本次合作旨在為CNG提供資金支持,加快賈邦登加區塊的勘探與開發進程,發揮雙方資源、專業知識與經驗的協同效應。

董事認為,營運合作協議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條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POI為一家於印度尼西亞註冊成立的公司,主要從事油氣田勘探與開發,由謝雲金和熊彬婕各持有50%股權。經查詢,POI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第三方。

承董事會命
華油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吳東方先生
中國,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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