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天臣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01)将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时正,在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70号海景嘉福酒店B1层艺萃厅B房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本次会议涉及三项普通决议案:
1. (a) 批准及确认认购协议A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b) 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签署、签立、加盖(如要求)及相关文件,并采取一切必要、合宜、权宜或适当之行动以实施该协议。
2. (a) 批准及确认认购协议B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b) 授权任何一名董事处理相关文件及采取所需行动以落实该协议。
3. (a) 批准及确认认购协议C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b) 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签署文件并采取为实施该协议属必要的各项行动。
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另一人士作为代表出席及投票。如委派非主席人士为代表,须删除“大会主席”字样,并填写代表姓名及地址,更改需由签署人简签确认。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签署;若股东为法人,则须盖章或由高级人员签署。
表格连同授权书或经公证之副本,须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至少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股东填妥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决议案全文载于公司2025年9月26日通函内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