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18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