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相符;激励对象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外籍员工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