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都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明华))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明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朱明华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提名人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声明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