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稿)》,旨在完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忠实与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细则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行使这些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细则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