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包括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