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通地铁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取暂缓披露、豁免披露或采用代称、汇总概括等方式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须审慎判断,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出现信息泄露、传闻或原因消除时,应及时披露。年度报告等公告后十日内,需报送相关材料至监管机构。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