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博特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等事项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便利及津贴待遇,相关履职情况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