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依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任职资格方面,独立董事需符合多项法律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选举方面,董事会、监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职责方面,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信息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