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收购人、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披露,且年度报告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定期报告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
临时报告用于披露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资产减值、股权激励等。公司还需披露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重要信息,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信息披露程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签署和公告。公司主要责任人需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未公开信息保密。公司还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