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等条件。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选聘文件需通过公开渠道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时间应充足。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定期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十年。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