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管等。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如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交易、重要合同签订等。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对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保已签署保密协议。
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需及时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等信息。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