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该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监察部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财务部合署办公,并实行回避制度。
审计监察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信息、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配合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审计监察部有权调阅文件、调查事项、列席会议,并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审计项目需编制年度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审计结束后,审计监察部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对象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内部审计结果用于公司内部评价、考核、任免、奖惩等决策。公司对违规人员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优秀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违反审计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