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工作中的职责。独立董事需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披露所有应披露事项。独立董事应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并积极参加培训。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确保独立董事能有效履职。公司需向独立董事报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并组织实地考察。财务负责人应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其沟通。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有异议,应在书面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如有异议,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后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