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旨在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报股东,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综合考虑长期发展战略、经营实际情况、外部环境、行业发展现状等因素,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政策基本原则是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两者组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包括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元、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当年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0.1元、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现金分红比例方面,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比例也有所不同,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的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的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的最低达20%。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研究论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等。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