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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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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晶澳科技前身天业通联于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2019年更名为晶澳科技。公司注册资本330,967.954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本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责任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1,975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拟授予数量16,177.62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9%,行权价格为每股9.15元。

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两次行权,每次50%。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减亏不低于5%,2026年净利润为正。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三个等级,对应不同行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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