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不得滥用程序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确保披露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妥善归档保管。定期报告中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等方式豁免披露。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若难以保密或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