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刘丽萍律师、袁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罗湖区召开,由董事赵海峰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3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0,924,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5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代表4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970,668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9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953,673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165,975,498股,反对4,569,182股,弃权379,661股。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公司董事和监事签名。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